首页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