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