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著作权行政执法证据审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2020年) 1.

1. 投诉人向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投诉时,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要求投诉人提供其主张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