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2年) 2. 能源合理利用 2.5 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2年) 2.5 2. 能源合理利用 2.5 城镇民用炊事炉灶、茶浴炉以及产热量在0.7MW以下采暖炉应禁止燃用原煤,提倡使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或固硫型煤等低污染燃料,并应同时配套高效炉具。 2.4 目录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