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2000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燃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索贿受贿或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