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年) 第八章 水害应急救援 第一节 应急预案及实施 第一百一十七条 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年)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八章 水害应急救援 第一节 应急预案及实施 第一百一十七条 矿井应当设置安全出口,规定避水灾路线,设置贴有反光膜的清晰路标,并让全体职工熟知,以便一旦突水,能够安全撤离,避免意外伤亡事故。 第一百一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