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年) 第四章 矿井防治水 第六节 注浆堵水 第八十五条 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年) 第八十五条 第四章 矿井防治水 第六节 注浆堵水 第八十五条 涌水量大、有突水威胁的矿区,应当建立注浆专业队伍,负责注浆堵水工作。 第八十四条 目录 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