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年) 第四章 矿井防治水 第五节 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 第七十九条 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年) 第七十九条 第四章 矿井防治水 第五节 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 第七十九条 有条件的矿井可以采用“脆弱性指数法”或者“五图双系数法”等方法,对底板突水危险性进行综合分区评价,可以采用比拟法、解析法和数值模拟法等方法预计最大涌水量。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