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费用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遵循以下原则: 安全标志检验费用由申请安全标志的企业承担; 维修检验、在用品检验费用由维修企业或产品使用单位承担; 事故调查检验费用由发生事故单位承担; 申诉检验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