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2003年) 第三章 设计审查 第十五条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2003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设计审查 第十五条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