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13年) 第四章 罚则 第四十七条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13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罚则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相应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