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炭出口配额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煤炭出口配额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负责确定全国煤炭出口配额总量及分配工作。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