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2012年) 第六章 测井 第七十七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2012年) 第七十七条 第六章 测井 第七十七条 车载仪器及专用器具上井前,煤层气企业应当妥善包装和固定,运输中禁止与有碍安全的货物混装。车载计算机必须采取防震、防尘措施。 测井车辆行车前及长途行车途中,应当做好车况、放射源及仪器设备安全检查。途中留宿的,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 第七十六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