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2012年) 第五章 钻井与固井 第六十四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2012年) 第六十四条 第五章 钻井与固井 第六十四条 钻机钢丝绳安全系数应当大于7;吊卡处于井口时,绞车滚筒钢丝绳圈数不少于7圈;钢丝绳固定连接绳卡应当不少于3个。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