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2012年) 第九章 排采 第一百二十一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2012年) 第一百二十一条 第九章 排采 第一百二十一条 排采设备应当置于远离放空火炬的一侧摆放,发电机排气筒方向不得正对井口。煤层气企业应当定期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阀门、管线是否漏气,发现漏气应当立即检修处理。 气、水管线应当分别安装气、水阀门,气管线应当涂成黄色,水管线应当涂成绿色。 第一百二十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