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2012年) 第九章 排采 第一百一十八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2012年) 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九章 排采 第一百一十八条 排采井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平整、清洁、无杂草; 井场周围应当设围栏,围栏高度不得低于1.7米,并有明确的警示标识; 井场内所有可能对人体产生碰伤、挤伤或者其他伤害的危险物体均应当涂以红色标记,以示警告。 第九章 目录 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