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 第八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五条 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十六条 本细则中的中小学,是指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 第七十七条 本细则中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七十八条 本细则所称的“书面”,是指以文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 第七十九条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大连市烟草专卖局属于本细则中所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 第八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八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国家烟草专卖局2017年印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国烟专〔2017〕74号)同时废止。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