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设立外商投资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需经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

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