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六章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