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场所应当公示下列内容:
烟草专卖许可证名称;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各类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机关;
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的方式、途径;
烟草专卖许可证审批程序、时限;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办公场所准确地址、联系方式;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烟草专卖许可证名称;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各类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机关;
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的方式、途径;
烟草专卖许可证审批程序、时限;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办公场所准确地址、联系方式;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