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07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十六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的,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