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资格发生变更,需要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应当及时收回。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