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年) 第八章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年) 第八章 第八章 执法监督 第七十六条 上级烟草专卖局的法制工作机构或者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对下级烟草专卖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案卷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指出。 第七十七条 上级烟草专卖局有权对下级烟草专卖局依照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重新进行审查。 第七十八条 对于上级烟草专卖局作出的纠正决定,下级烟草专卖局应当遵照执行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 第七十九条 烟草专卖局的法制工作机构或者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可以对本局专卖执法机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第八十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上级烟草专卖局的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对下级烟草专卖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