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0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调查取证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30日内终结。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延长调查取证期限的,应当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