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条

第二条 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