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使用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管理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