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2018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2018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