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药物存储管理、领取管理和余(废)药处理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涉裸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产品购销合同和销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新产品、新药物研发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
职工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
厂(库)区门卫值班(守卫)制度;
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部位)监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