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