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评定工作办法(2025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研究适用《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牺牲情形时,一般应当对牺牲人员是否属于在保卫祖国、社会主义建设或者促进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事业中英勇牺牲,牺牲情节是否特别突出、堪为楷模,且不属于前四项牺牲情形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