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烈士褒扬条例(2024年) 第八章 烈士褒扬条例(2024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战时,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八条 烈士证书、烈士评定通知书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印制。 第六十九条 位于国外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办理。烈士在国外安葬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外交、领事代表机构结合驻在国实际情况…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