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烈士安葬办法(2013年) 第六条 烈士安葬办法(201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安葬烈士的方式包括: 将烈士骨灰安葬于烈士墓区或者烈士骨灰堂; 将烈士遗体(骸)安葬于烈士墓区; 其他安葬方式。 安葬烈士应当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遵守国家殡葬管理有关规定。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