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公祭办法(2023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烈士公祭活动的花篮或者花圈由党、政、军、人民团体及各界群众等敬献。
花篮的缎带或者花圈的挽联为红底黄字,上联书写烈士永垂不朽,下联书写敬献单位或个人。
整理缎带或者挽联按照先整理上联、后整理下联的顺序,双手整理。
默哀时应当脱帽,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分钟。
瞻仰烈士纪念设施时一般按照顺时针方向绕行一周,活动人数较多的,也可以分别按顺时针或者逆时针方向绕行半周。
花篮的缎带或者花圈的挽联为红底黄字,上联书写烈士永垂不朽,下联书写敬献单位或个人。
整理缎带或者挽联按照先整理上联、后整理下联的顺序,双手整理。
默哀时应当脱帽,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分钟。
瞻仰烈士纪念设施时一般按照顺时针方向绕行一周,活动人数较多的,也可以分别按顺时针或者逆时针方向绕行半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