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点播影院,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放映设备、放映质量和计费系统符合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
所设单个影厅的银幕宽度不超过6米,观众有效座位数不超过20个;
有拟加入的点播院线或者处于筹建期的点播院线;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处于电影从业禁止期间。
放映设备、放映质量和计费系统符合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
所设单个影厅的银幕宽度不超过6米,观众有效座位数不超过20个;
有拟加入的点播院线或者处于筹建期的点播院线;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处于电影从业禁止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