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2018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电影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建立点播影院、点播院线违法行为警示记录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对列入警示记录的点播影院、点播院线,应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