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年)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四条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四条 除依照本规定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进行调查时,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或者专业人员协助调查。 第一节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