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09年) 第三章 简易程序 第十二条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09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简易程序 第十二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 没有人员伤亡的; 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 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 没有放火嫌疑的。 前款第二项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报公安部备案。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