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73年) 第二十条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73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批准、接受、核准 本公约需经批准、接受或核准,批准、接受或核准本公约的文书应交存公约保 存国瑞士联邦政府。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