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十五条 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组台(团)演出,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正确反映演出收支和向演职员支付报酬情况,并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没有建立财务会计制度,或者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据以征税。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