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五章 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湿地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湿地恢复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