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7年) 第十二条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7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湿地按照其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程度,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