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货物作业规则(2000年) 第三章 作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节 港口经营人 第四十三条 港口货物作业规则(2000年) 第四十三条 第三章 作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节 港口经营人 第四十三条 港口经营人对收集的地脚货物,应当做到物归原主,不能确定货主的,应当按照无法交付货物处理。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