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货物作业规则(2000年) 第三章 作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一节 作业委托人 第二十五条 港口货物作业规则(200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作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一节 作业委托人 第二十五条 作业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作业委托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