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2012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可从港口装卸费中列支港口设施维护经费,用于本单位的港口设施维护。 县级以上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用于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的维护。 第七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