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2012年)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2012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在港口设施维护工作中,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个人应给予通报表扬。对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薄弱、设施技术状况评定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应给予通报批评。对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