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20年)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2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 港口经营人应当优先安排突发事件处置、关系国计民生紧急运输和国防建设急需物资及人员的港口作业。 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征收征用港口设施,港口经营人应当服从指挥。港口经营人因此而产生费用或者遭受损失的,下达征收征用任务的机关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