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20年)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条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20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条 港口经营人变更或者改造码头、客运站、堆场、仓库、储罐、岸电和污水预处理设施等固定经营设施,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应手续。依照有关规定无需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