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2015年) 第五章 引航(移泊)费 第二十一条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201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引航(移泊)费 第二十一条 引领国际、国内航线船舶在港内移泊,由引航机构向船方或其代理人计收移泊费。引领国际航线船舶在港内移泊,按表5(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港口收费基准费率表)编号1(D)规定费率按次计收移泊费。引领国内航线船舶在港内移泊,按表6(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港口收费基准费率表)编号1(C)规定费率按次计收移泊费。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