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2014年) 第十八条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2014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的,在竣工验收完成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竣工验收的有关情况向交通运输部备案。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