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作业场所核定权限如下:
农业农村部:A类、B类、C类、D类渔区和内陆水域;
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在海洋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A类渔区,农业农村部授权的B类渔区、C类渔区。在内陆水域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辖水域;
市、县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在其权限内规定并授权。
农业农村部:A类、B类、C类、D类渔区和内陆水域;
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在海洋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A类渔区,农业农村部授权的B类渔区、C类渔区。在内陆水域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辖水域;
市、县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在其权限内规定并授权。